審判過程與特色
未審先囚:多數被告自2021年3月首次提訊起便不獲保釋,在正式宣判前已被關押還押超過3年。
不設陪審團:案件由律政司指示,不設香港傳統普通法體系中的陪審團,改由三名高等法院的「國安法指定法官」進行合議庭審理。
被告抉擇:在47名被告中,有31人選擇認罪,16人選擇不認罪。認罪被告中有4人(區諾軒、趙家賢、鍾錦麟、林景楠)轉為控方的「污點證人」出庭作供。
案件起因與控罪
民主派初選:2020年7月,香港民主派為了在即將到來的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數(35席以上)議席,組織了一場非官方的聯合初選。
攬炒十步曲:控方指控以戴耀廷為首的組織者提出「攬炒十步曲」,計劃在取得立法會控制權後,無差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,以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及辭職,從而癱瘓特區政府運作。
大搜捕與起訴:香港警方於2021年1月展開大規模拘捕,最終依《香港國安法》第22條,正式起訴47人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。
近期最新進展
上訴遭駁回:部分有罪被告在判刑後提出上訴。2026年2月,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作出裁決,全數駁回12名有罪被告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
部分人士刑滿獲釋:由於許多被告在判刑前已遭長期還押(還押時間可扣減刑期),2025年4月起,包含毛孟靜、譚文豪、郭家麒、范國威等首批刑期較輕的民主派人士已低調刑滿出獄。
後續專業影響:部分獲釋被告隨後遭到港府體制的進一步追究。例如曾任立法會議員的醫生郭家麒,在2026年4月遭香港醫務委員會斥責「無悔意」並永久除牌,無法再於香港行醫。